人物简介
樊非,男,37岁,土家族,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四级高级法官,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国家赔偿办公室主任、十届全国青年委员。
获得荣誉
在樊非的带领下,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被授予全国法院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重庆市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群体等光荣称号。
事迹回放
2004年9月,时年35岁的樊非担任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成为当时全国高级法院中最年轻的庭长。
作为一位在官与民的利益冲突中维护公正的法官,樊非深感责任之重:“我们不能让老百姓在走出审判庭后骂官官相护。”樊非带领同事们积极探索推进行政诉讼和解之道,并取得一定成绩。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在重庆调研时说,重庆的行政审判水平西部第一,在全国名列前茅。
人物回访
去年,樊非和同事们通过协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的案件达到全部案件的1/3,樊非并未就此满足。他说,行政案件是民告官官司,在当地审判时,可能出现地方保护。如果让当事人自主选择并通过法院决定的方式确定受诉法院,能更有效地维护司法公正,但随之而来的诉讼成本问题,又可能让当事人难以承受。这一问题,促使樊非和同事们进一步探索审判工作的改革和完善。据悉,相关成果将在今年十月的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发布。记者易守华实习生 吴久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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