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上午,渝中区菜园坝火车站鸿源招待所,34岁的丰都人杨延胜一脸沮丧:刚花2万多元买回来的“老婆”借口上厕所,竟转身跑了。在人海茫茫的火车站找了几圈没找到,他无奈求助本报“帮忙寻找”。
杨延胜向记者出示的身份证显示,他家住丰都县兴义镇坦铺村5组,34岁。
经高某、曹某等人牵线,杨延胜与云南省金平县沙依坡乡的曹林(化名)取得联系,曹答应让杨与自己20岁的大女儿曹莉(化名)见面,商量婚事。3月中旬,杨延胜只身前往云南。曹林告诉杨延胜,曹莉是自己的侄女,因其父亲亡故,母亲改嫁,故而由自己养大。
经商议,曹林答应结亲,条件是杨延胜支付19060元养老费给曹家,曹莉就可随杨回重庆结婚。为稳妥起见,双方还打印了一份协议,并和4个介绍人同时签字按印确认。
昨晨6时,杨延胜和曹莉乘火车回渝。在菜园坝吃罢早饭,杨正准备去买回丰都的长途汽车票,曹莉却说自己坐车累了,希望找个旅店休息一下。随后,杨在鸿源招待所开了一间钟点房。
趁杨延胜往房间搬行李时,曹莉说句“我去上厕所”就转身离去。过了10多分钟,杨发现曹没回来,找遍招待所无果,才发现自己的手机也已被拿走。
杨延胜不停拨打自己手机,手机时关时开,只拨通3次。曹莉在电话中说:“我碰到几个朋友,玩玩就回来。”可杨等到下午1时,仍然不见曹的身影。
杨延胜向记者出示了《媒人义务条款及婚姻协议书》。协议书规定,“在媒人介绍下,男女自愿结婚,女方到男家后,立即尽快到国家婚姻登记部门进行婚姻登记,成为正式夫妻;婚后感情自己培养,媒人履行义务完毕。”
该协议同时称,“在媒人介绍下,男方自愿拿出19060元作为女方父母养老费,2000元为媒人介绍费,全部资金一次付清”,对于可能发生的女方当事人半路逃跑,协议中也有规定:“如果女方在途中无故逃脱(除:发生意外事故),男方对此婚事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高某、曹林负责赔偿。”
昨日,记者电话联系上曹莉的养父曹林。曹说,自己已听说此事,也没联系上女儿,“如果她不想嫁到重庆,我愿意退钱。”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衡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唐用强认为,从协议上看,这应该是一个买卖婚姻协议。根据婚姻法,买卖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但杨延胜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如果杨延胜发现对方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来合谋骗取自己钱财的事实,可到公安机关报案。(感谢杨先生提供新闻线索)(记者范永松实习生 米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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