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揭罚款内幕被辞
其上级湖北黄石市公安局有关领导称并非报复
本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06年,湖北黄石市交警吴幼明在网上发表名为《交警为什么都爱罚款——民警手记》的帖子,写了自己“未按月完成大队规定的罚款任务”而被“发配”的遭遇。
虽然吴幼明具有3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但他放弃了这一努力。
“没想到辞退来得这么快”
3月16日上午,吴幼明被送到黄石市西塞山区公安分局。在一个椭圆形的会议桌旁,公安局政治处的工作人员向他宣读了《辞退通知书》。
这份通知书只有简短的百来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第十、第十二项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第五条第五、第十四项的规定,经研究,你自即日起被辞退,可凭本通知书领取辞退费和到劳动就业部门登记申请就业。”当场,吴幼明交出了警官证。
吴幼明对这个结果早有所料,但“没想到会这么快”。
当天晚上6时多,他在网络上写下了《一个被辞退民警的自白》,一边写一边流泪。
“罚款任务带来执法不规范”
33岁的吴幼明1991年参加工作,从城管到巡警、派出所民警、交警,在2005年那一年,他原本顺畅的从警生涯出现了拐点。
按照吴幼明的讲述,他对罚款任务经历了从积极到怀疑再到不合作的一系列转变。为了完成罚款任务,他也曾在深更半夜出来查违章。2001年,吴幼明纠正违章1328起,完成罚款50100元。从2003年开始,吴幼明对罚款任务产生了不同的看法,不愿意随便开出手中的罚单。
他认为,交警有罚款任务带来了执法不规范。比如超载,按照规定,应该是将超载的货车带到特定地点过磅,确定超载的罚款,并强制卸货至核定载货量。为了省事,就不过磅了,交警完全凭目测。超载的司机交钱了事,并不卸货。司机被罚了一次款,就相当于有了一张通行证,再碰到交警,司机把罚款单据“晃一晃”,就可以一路畅通了。
由于不认同罚款任务这种做法,当年的第一个月,吴幼明就没有完成任务,而且相差甚远。当时大队里要扣他的钱,由于吴幼明的争取,钱还是没被扣成。
2005年6月至10月,吴幼明被扣考勤奖金803元,理由是他“未按月完成大队规定的罚款任务”。他要求黄石港交警大队提供扣款收据,但被拒绝。2005年12月18日,吴幼明给黄石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写了一封公开信。3天后,他被调往西塞派出所担任民警工作。
2006年1月5日,吴幼明在网上发表了名为《交警为什么都爱罚款——民警手记》的帖子,介绍了自己的遭遇。
这是首度有交警以真实身份揭开交警有罚款任务内幕的文章,文章发出后,立即在网上引起广泛讨论。
“没有任何人下达或变相给交警下达罚款任务。”黄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主任陆正恩在去年1月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了吴幼明的说法。据陆正恩介绍,2004年年底,湖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了《湖北省道路交通勤务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警务区和管段民警应不断提高管事率,做到见违必究、执法必严。大中城市交警每日纠正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得少于15起,其他交警每日不得少于10起。”
为了防止不作为、混日子,黄石市交警部门结合本地的实际,规定了一线交警每月每人纠正交通违法不得低于180起,其他岗位的民警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相对减少一定数量。陆正恩表示,这个工作量化标准低于省里的标准,是“比较科学的”。“别人都完成了,为什么吴幼明就完不成呢?”
“我只是讲了真话的小人物”
随后的一年多,吴幼明陆续在网上发布了多篇披露所谓“内幕”的帖子:《罚款任务猛如虎》、《死人不销户,活人难上户》、《警察回忆录》等。其中讨论户籍制度的《死人不销户,活人难上户》还被多家媒体刊用,包括《派出所工作》等业内杂志。他的每篇帖子都得到了广泛反响。
上述大多数情况,他都曾在公安机关内部以正常的程序向上送达,但没有得到回复,而通过网络将之向社会公布却得到了出乎意外的积极反应。《死人不销户,活人难上户》发表后,当地计生委、民政局、公安局上门给村民解决户口相关问题。2006年罚款金额高达1.5亿元的武汉市交管局对外宣布,不再将违法纠正量作为考核标准。这使得吴幼明相信真话会得到积极的反应。
吴幼明认为自己被辞退的背后原因是因为几次站出来说真话。“体制内的内幕其实我是知道得最少的,我只是比较敢说而已。”
尽管被辞退后哭过好几次,吴幼明依然显得很乐观,在他看来,“选择说真话,就要选择敢于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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