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晓波
据报道,我省开展的乡镇撤并工作卓有成效,全省乡镇总数已由2003年底的4942个减少到2006年底的4411个。但一批乡镇被撤销合并后,留下的机关办公楼、干部宿舍房、土地等国有资产,除少量被拍卖转让外,更多的资产处于闲置状态,亟待采取措施盘活利用。
笔者以为,应坚持多法并举、因地制宜、长短结合的原则,盘活撤并乡镇的闲置资产。被撤并乡镇所在地小集镇的建设管理工作,应与发展当地经济、壮大主导产业结合起来。对于闲置的房屋、场地等,要在客观评估资产的前提下,尽快采取拍卖、转让、租赁、入股等方式,进行开发利用。暂未处置的,要派专人管理和维护。同时,鼓励发展“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农村商会组织,解决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矛盾,以提升撤并乡镇闲置资产的价值,增加撤并乡镇闲置资产的用途。此外,还可制定优惠政策,将闲置资产的再利用同机关干部的分流、招商引资等结合起来,资金一律实行业主负责制,不得占用国有资产。总之,办法总比困难多,千万不能让撤并乡镇的闲置资产成为被遗忘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