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国音像协会将于4月6日起,在山东启动收取KTV版权使用费的程序。市新闻出版局版权科昨天向记者介绍,由于我市尚未接到有关通知,因此暂不收取这一费用。
国家公布的KTV版权收费基本标准为12元/包房/天。
采访中许多市民担心,收取版权费增加了经营场所的支出,会“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将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诗星 艳杰)
KTV版权费山东至今零入账 收费标准已有两个版本
本报济南讯 沸沸扬扬的KTV版权费,至今在我省仍是“零入账”。但戏剧性的是,相关收费标准却已公布出两个:即国家版权局下的音像协会按包间收费和国家文化部系统按点击率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