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余律师愿为环卫工撑腰;修文县政府表示将妥善处理此事
本报就修文县临时环卫工向建设局讨要加班工资一事开通热线电话后,连日来,全省各地的环卫工人、普通市民、法学专家等社会各界人士,纷纷打进本报热线电话关注此事。
“不得上访”是“霸王条款”
本报昨日报道《劳动合同竟有如此条款》的消息后,有法律工作者称,修文县环卫站要求环卫工签订“不得上访”这种条款是“霸王条款”。贵阳中东法律服务所主任黄建军说,《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以“不得上访”作为条款写入合同中,这是对公民上诉权、申诉权的剥夺,是违法的。这种合同可视为违法合同或无效合同。
记者日前在采访贵州省劳动厅有关处室负责人时,这位负责人表示,修文环卫工依法索要加班工资的行为,是合法的,也是我国《劳动法》调整的范畴,劳动者可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多名律师愿为环卫工维权
到昨日为止,共有20多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表示愿意免费为修文环卫工维权。昨日,贵阳中东法律服务所主任黄建军对记者说,他曾在劳动仲裁委员会工作过10多年,经办过关于奖金、工资、加班费等劳动争议案件上千件,他非常同情她们的遭遇,愿意利用法律武器,免费为环卫工们讨公道。
公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彭起也向记者表示,他愿意为修文环卫工实行法律援助,举全所之力免费为修文环卫工维权。记者还了解到,修文县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已责成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务必给环卫工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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