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日讯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杨焕宁在5日召开的全省政法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全省政法系统要深刻认识开展“执法质量年”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中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推动政法队伍在促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为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全省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省委政法委决定,2007年在全省政法系统集中开展“执法质量年”活动,并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政法机关开展“执法质量年”活动的方案》,明确开展此次活动的目标、任务、步骤、方法。
杨焕宁指出,开展“执法质量年”活动,是针对我省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的实际,对近两年来政法系统进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延续和深化,是政法队伍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两手抓的重要举措,目的是借助此项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履行职责的能力,从根本上预防、减少执法问题的发生。
杨焕宁强调,各级政法机关要紧密结合执法工作和干警的思想作风的实际,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质量打牢思想基础;要认真总结执法实践中的经验、教训,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广大干警的业务培训,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的执行,把政法机关的执法管理纳入规范化的轨道;要结合公正执法标兵评选活动,大力开展执法先进模范人物的表彰、宣传工作,树立一批执法模范单位和个人,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要严格落实各项禁令,严明纪律,改进作风,积极预防、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和违法违纪行为;要以对党和人民的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为动力,以责任查究为切入点,大力解决涉及政法机关的信访问题;要把开展“执法质量年”活动的成果转化为实际战斗力,全力维护社会的稳定,全力保证政法工作的高效有序,为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副省长王东华主持会议并对做好近期社会稳定、社会治安工作提出了要求。省法院院长南英、省检察院检察长姜伟、省武警总队总队长杨斌在主会场出席了会议。(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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