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首次发布电力监管年度工作报告
电力监管法规体系基本形成
法制网北京4月5日讯 记者肖黎明 在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就电力监管职责履行等情况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正式发布了《电力监管年度报告(2006)》,这是电监会成立以来编写和发布的第一份年度工作报告。
《报告》约3.2万字,分引言、电力工业运行及市场秩序、电力监管职责履行情况三大部分。《报告》重点从保障电力安全、促进市场竞争、维护市场秩序、贯彻方针政策等四个方面,详尽阐述了2006年度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监管职责履行情况。
《报告》介绍,为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电力行业预防和处置电力突发事件的能力,电监会主要开展了四方面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电力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电力应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对电力安全突发事件报告范围、报告的责任主体和报告时限提出了要求;拟订了《“十一五”电力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召开了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暨应急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加强电力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加强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能力建设和加强电力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开展了应急预案联合演练,提高全社会应对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
电监会副主席王野平还在会上介绍说,电力监管法规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形成了以《电力监管条例》为核心,20多个部门规章为配套的电力监管法规体系。同时,为依法实施监管,电监会先后发布了5部电力安全规章:《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安全生产令》、《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和《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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