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即日起,哈尔滨市所有新建工程在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必须先签订不拖欠工程款的承诺书,从而确保建设领域内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这是哈尔滨市建委刚刚尝试推行的工程担保制度的新规定。
据了解,从现在开始哈市所有新建工程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作为甲乙方必须签订一份承诺书。其中甲方即建设单位保证按期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款支付表,如实反馈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施工期间不发生拖欠行为,以及因拖欠而引起的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乙方即施工单位在保证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国家用工制度外,还要承诺按月足额支付分部分项人工费,并保证做到不迟发、不扣发等。
据哈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建设部要求,哈市今年将在建设行业积极推行包括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的工程担保制度试点。另悉,在即将开展的建筑市场专项执法大检查中,哈市将把合同履约情况作为检查重点,严惩拖欠行为。(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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