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市一中院的法官对一起拖延两年多的拆迁户拒绝腾房案进行了就地审理促成双方和解。拒绝腾房的钉子户同意搬走。2005年1月,燕山石化与中国第一工程局安装公司签订房屋交接拆除协议,约定由燕山石化向符合条件住户提供住房。
燕山石化因秦先生和安老汉已从安装公司获得过福利分房,不符合安置条件,拒绝对他们予以安置,并要求立即腾房。秦先生和安老汉则认为自己家的人口多,住房不够用,拒绝腾房。在临时搭成的法庭上,法官根据了解到的情况,首先做燕山石化的工作,希望其能够将新建设的集资建房卖给秦、安二家,对两家人口多住房困难的情况给予适当照顾。最终经双方同意,决定以安老汉和秦先生子女的名义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