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开黑网吧 三人被捕
白云区首次以涉嫌刑事犯罪为由逮捕无证网吧经营者
本报讯(记者徐艳 通讯员姚俊南 邱志强)日前,3名开“黑网吧”的老板被白云区公安分局依法逮捕,据悉,这是白云警方惩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网吧刑事犯罪行为的第一案例,也是首次以涉嫌刑事犯罪逮捕“黑网吧”经营者。
3月22日,白云警方在石井石沙路××号一隐蔽的出租屋内查获一间无牌网吧,该网吧有近200台电脑,既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也不落实实名登记制度。该名为“千机×”的网吧没有网络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非法营业,收入数额巨大,现场抓获了涉案的胡某(28岁,辽宁人)、谢某(女,28岁,广州人)等十余人,缴获电脑176台、服务器2台、交换机3台。日前,白云区人民检察院以经营者胡某、谢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二人并提起公诉。
今年3月中旬,白云区公安分局治安部门深入均禾地区摸查“十不准”场所,知悉某间出租屋内藏了一所“黑网吧”,周边居民称该网吧经常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在均禾派出所协助下,治安部门对隐藏在均禾新科村出租屋内的这间网吧进行了查处,抓获网吧经营者谭某(41岁,湖南人),缴获电脑26台及相关联网设备。经审讯,谭某供认,自去年3月以来,他在没有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新科村一间出租屋为经营场所非法经营网吧至今,谭某还供称,至被警方查获时止,非法经营额达数万元。当天,谭某即被警方刑事拘留。同样,谭某也因涉嫌非法经营罪于日前被检察机关批捕。白云警方表示,“黑网吧”无人监管,存在极大的治安隐患,且由于“做贼心虚”,通常闭门关窗,空气污浊,乱拉电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警方将加大打击力度,对非法经营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能拘留的绝不以罚款来代替,构成犯罪的,将呈检察机关逮捕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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