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要求,医院对急诊患者要施行“先抢救后缴费”原则,坚决杜绝见死不救等违规违法行为。据调查,在1341名受访者中,18%的医生明确表示反对这一提法;6%的医生明确表示支持这样的要求;剩下的大多数则是持“观望”态度。
现实中一些“见死要救”的例子往往出自偶然的自觉:由有良知的医生垫付,一旦病人跑了,就扣到医生头上。杜绝见死不救本来和医生垫付是两回事情,但由于现实的情况发生了“逆转”,所以反而是医生在具体承担着杜绝见死不救的经济和道义压力,这是不正常的。
应该承认,这次卫生部的表态,也是一次必要的回应,回应什么?回应近年来在发生无数次医院见死不救的事件后公众表现出来的愤怒。但卫生部应该注意到医生的“反常反应”,明确杜绝见死不救的责任主体不是医生,还应出台措施防止医院把责任转嫁给医生,让他们宽心。
杜绝见死不救的根本出路还在于医疗改革对民众的体恤,甚至在于全民医保的实现。但民众的生命不能等待医疗改革成功和全民医保实现后才去寻找保护。以眼前的折中办法,只能是政府帮助医院把确实没有钱看病而病情危在旦夕的民众留在手术台上。光要求医院一律为这些民众的费用负责有点不近人情,应该考虑由政府牵头,与医院合作建立有关的“见死相救”基金,可以考虑把部分慈善资金用来应急。单单要求医院一家支撑,最终有拖垮医院的危险,这对民众来说也不是好事情。由政府参与的另一个目的是,即使是无钱或缺钱看病的民众,也是国家的纳税人,在目前的情况下,国家有拿出一部分钱应对民众窘境的道义和经济实力。此外,由政府牵头,还出于以政府力量检验自称“无钱看病”者情况的真伪,因为的确存在有能力看病却故意不掏钱的现象,而医院又不具有检验这方面真伪的力量,这时候医院的处境有些尴尬,实在需要政府把主要的责任和负担揽过去。伍里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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