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电子商务应用的代表、国内最大的C2C(个人对个人)商务网站淘宝网刚刚发布了颇为靓丽的季报。而与此同时,据业内媒体透露,有人在网上发表“阿里巴巴集团偷税漏税等事实”的公开信,我国税务部门正在就此进行调查。
此前,慧聪国际首席执行官郭凡生也曾质疑“阿里巴巴每天纳税百万”的说法。
从产业发展来看,尤其是C2C这样的模式,无论是对于促进生产力发展还是增加就业都有一定的好处,那么对此管理部门应有怎样的产业政策呢?是否可以明确C2C免税呢?
最新进展: 淘宝:不排除是竞争对手所为
《每日经济新闻》昨天采访了淘宝网的公关经理卢维兴,他否认了税务机关正在调查淘宝网偷税一说。卢维兴表示,这可能是因为淘宝的规模大了,才招致这样的传闻,不排除是竞争对手所为。
卢维行表示,其实政府一直都在关注电子商务税收问题。不管是企业还是公民,纳税都是其应尽的义务。至于什么时候开始交纳?交多少?国家会站在一个比较高的位置综合考虑。在电子商务纳税的问题上,卢维兴表示了几点意见:一、纳税是企业和公民的应尽义务,淘宝坚决支持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二、电子商务市场现在还处于初级阶段,国家在这方面看得很远,现在的做法就是培育市场,将来应该会收税,但不可能一步到位,会分阶段。三、淘宝网不可能发生大规模逃税的现象。
大众评判台
励俊:免税是电子商务的魅力所在
我支持免税,这是电子商务的魅力所在。我认为大家对于电子商务的征税有误解,税应该是针对企业的营业税,而非个人所得税。不过,税务机关也应跟上电子商务的发展步伐,认真研究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宋佳:应该支持
按理说,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既然通过电子商务获得了利润,不管是多少,也该为自己的所得交税,而政府也应加强这方面的监管。可问题是,网络如此复杂,就连现在网上的色情暴力问题都没法解决,网络税收问题如何解决?
赵文斌:健全规则,区别税制方法
电子商务比较复杂,有企业行为,也有个人行为,有盈利目的,也有各取所需式的。在电子商务规则还不健全的情况下,税制的界定难以确定。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免税大餐可能会终止。现在,一是要健全电子商务规则,二是要有区别各种行为的可行税制方法。要不然,仓促收税既会打击刚刚起步的电子商务,又达不到预期效果。
甘先生:收税必定使人气受挫
电子商务是随着互联网的壮大而逐步发展起来。对于这样新兴的健康的事物,政府应该大力支持,而不应该采用打击的手段。如果电子商务市场在现阶段一定要强行征税,那么人气必定会大大受挫。(作者:祝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