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武汉4月6日电 记者田豆豆报道:以往,不少“特权车”、“人情车”过路过桥可以不缴费,今后可不行了。今天,湖北省对社会公布《关于开展违规减免特权车人情车车辆通行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纠正下列行为:行文制定或口头确定的减免车辆通行费规定,发放各种“车辆通行证”、“防汛指挥(工作)车通行证”和悬挂的各类标识、标牌,作为减免车辆通行费的凭证,要求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收费单位和收费管理人员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更不能采取威胁及暴力手段强行要求收费管理人员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
同时规定,各收费管理单位也不得违规发放“免费卡”、“减缴卡”、“公务卡”、“零折优惠卡”等,已经发放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对拒不纠正、仍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的行为和拒绝交纳车辆通行费的“特权车”、“人情车”,湖北省将严肃处理。
据悉,2006年底,国家审计署在对我国收费公路审计调查中发现,全国收费公路3年来违规减免通行费高达7亿元,少数地方仍然存在擅自扩大减免征收范围、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问题,个别地方以减免通行费作为交易取小团体利益,少数收费站还发生冲岗逃费、堵道闹事甚至恶意伤害收费人员的事件,严重扰乱了收费秩序。湖北此次严格依法界定了车辆通行费减免的范围:符合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等才可免交车辆通行费。其他机动车辆,要符合国务院“绿色通道”规定精神及省物价等部门有关月\(期\票管理规定且正常装载运输的,才可按相应优惠规定减征车辆通行费或购买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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