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6日讯 6日从省建设厅获悉,本月我省将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未按预售许可证批准的范围预售商品房、违规收取定金、预收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房地产市场开发秩序,本次活动重点检查整治房地产领域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项目立项、土地取得、规划审批、预售许可等环节违规审批、滥用权力等行为和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整治房地产企业发布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偷税漏税以及违规强制拆迁等行为;住宅小区内不按规划设计条件进行配套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质量不过关等行为。
在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方面,重点查处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未按预售许可证批准的范围预售商品房,违规收取定金、预收款,房屋面积计算特别是分摊面积计算中弄虚作假、售房合同中不按规定标明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擅自出租、出售公用部位、配套设施牟取私利,违规发布虚假及不规范广告等行为。
整顿房地产市场中介服务秩序,重点查处未申领营业执照、未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资格、资质,私自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或超范围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发布虚假或不实信息骗取中介费,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中介注册证、资质证、资格证,在房地产中介服务中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牟取不正当利益,中介服务机构和中介从业人员参与炒房,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
针对很多业主不满意物业管理的问题,重点查处无资质从事物业管理,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
另外,在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和中介服务环节中,必须在醒目位置按规定对价格和收费标准进行明码标价。不得以价外加价、分解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抬高房价和多收费用,进行价格欺诈活动,损害消费者利益。对一经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例,要作为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载入其信用档案,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畅通举报投诉案件线索渠道,集中查办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由省建设厅牵头,国土、财政、发展改革、审计、监察、国税、地税、物价、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时间从4月下旬到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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