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全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会议了解到,为规范检察机关的执法,市检察院制定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制度。
据介绍,从今年初开始,市检察院规定凡是在执法办案活动中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造成案件实体或程序错误的,都要追究办案人的过错责任。
同时,为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利益,市检察院制定下发了《扣押、冻结款物流程表》、《扣押、冻结款物清单》和《扣押、冻结款物退还清单》等系列文书,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将依法按此文书扣押、冻结款物,从而有效地维护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市民发现检察干警执法有问题,可以拨打举报电话67080289,或登录法律监督网()进行网上举报。(记者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