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毕征)盗贼趁女屋主洗澡之际,入室抢劫并捂住其口鼻致其窒息而死。昨日上午,三名被告男子分别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5年。
据了解,本案第一被告高兴元作案前向同伙肖国成和舒宏扬提供了被害人郭某的信息。
2005年10月27日,趁着郭某正在洗澡,舒宏扬悄悄潜入郭某在荔湾区广药后街的住宅内,并开门让高兴元和肖国成进屋。随后,三人七手八脚地把郭某挟持,并抢走了500元现金和一张招商银行的银行卡。为了防止郭某呼救、阻止她挣扎,高兴元还残忍地用手捂住她的嘴巴,随后粘上封口胶,并用绳子捆住她的双手,最终导致郭某因呼吸道被阻塞而窒息死亡。在舒宏扬用抢来的银行卡提取了1500元现金后,三人迅速逃匿,直至落网。法院判决认为,三名被告均已构成抢劫罪,其中,高兴元是刑满后五年内再次犯罪,属累犯,并在此次共同犯罪中担任主要角色,故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舒宏扬因在共同犯罪中也起主要作用,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而被告肖国成因为认罪态度良好,且在此前的庭审中已赔偿被害人家属5500元,并上交2万元到法庭作为赔偿之用,所以酌情轻判,处以有期徒刑15年。此外,三人被判令共同向死者家属赔偿23万余元。听到死刑判决后,高兴元当庭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