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6日讯 6日是中国音像协会在山东地区正式启动KTV版权使用费收取的第一天。但记者走访了省城多家KTV,发现包房价格并没有上涨,不少经营者表示目前还没有涨价的计划。
6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山大路上的青苹果KTV,工作人员表示,包房价格并没有上涨,仍按以前的标准收取,他们目前也没有接到要涨价的通知。
“如果真的按每天每间包房12元收费,那我们的生意肯定没法做了。”一家KTV负责人张先生告诉记者,他的KTV有30多间包房,这样一天的版权使用费就是360元,一个月1万多元,而他的KTV每月盈利经常还不到这个数。张先生还表示,除节假日外,平时KTV里的很多包间都没有营业,却还要同样缴费,这样的规定肯定让人无法接受。
“中国的情况不同境外,这个数目会拖垮很多KTV歌厅。”泉城路上一家歌厅的老板认为版权费征收成了营业负担,“这笔钱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我们的成本。你看现在包房都是空着的,每天上座率能在70%以上就不错了。我们到现在成本还没收回来呢。”据了解,每天每间包房12元的版权使用费是一个上限,各地区可以按照这个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适当下调。一些KTV经营者表示,版权使用费的收取应该结合实际,否则真要按这一标准收费了,他们也只能给消费者提价了,而且幅度肯定还不小。记 者 刘海鹏 杨珂实习生 谢 芳张亚男 张丽责任编辑:亦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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