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岳慧青正在为青少年讲解法律知识。
本报记者 郭晓宇
岳慧青,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未成年案件审判庭审判员,庭长助理。因工作需要,她整日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打交道。每当看到那些未成年罪犯被绳之以法时,岳慧青的心情非常复杂。1999年,岳慧青开始担任北京市第27中学法制校长,投身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行列。
虽然审判任务繁重,但岳慧青定期为学生们上法制课。为了让学生更容易理解这些法律知识,她把自己在工作实践中审理的案例,编成故事绘声绘色地讲给学生们听,很快就吸引了学生们的注意力,受到普遍欢迎。
岳慧青将自己的业余生活全部投入到了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中。多年来,她深入到东城、西城、顺义、海淀等区的二十余所中小学、大专院校进行法制宣讲,听众近万人。
为使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更好、更易于孩子们接受,岳慧青不断摸索法制宣传教育途径和方法。2002年上半年,她组织27中高中二年级学生搞了一次模拟法庭,学生自己担任审判长及其他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被告人。在她的指导下,学生们认真起草起诉书、判决书、辩护词,反复排练法庭上的陈述、辩护的全过程。模拟法庭正式开庭的那一天,学生们身着法官、检察官、法警制服,模仿法官的开庭程序,表演惟妙惟肖、有条不紊。通过模拟法庭,学生们受到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
2003年7月,岳慧青和少年庭的法官们在27中成立了“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研究中心”。中心成立后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岳慧青向所有的法制校长发出倡议,希望大家共同携起手来,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担负起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贡献出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