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5日),黄华华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省政府2007年制订规章计划,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封山育林条例(草案)》。
会议讨论通过了《广东省人民政府2007年制订规章计划》。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东省封山育林条例(草案)》。会议认为,广东开展封山育林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是投资少、见效快的生态建设措施。根据省委、省政府2003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广东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到2010年全省要建成高效生态公益林5175万亩,通过封山育林建设水源涵养林及水土保护林1284万亩。会议要求,为推动封山育林工作,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必须明确封山育林的原则,坚持保护生态环境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统一规划与因地制宜相结合、严格管理与科学育林相结合,加强对封山育林的组织与实施,规范封山育林方式、类型、措施等技术性要求,制订落实封山育林的扶持优惠政策和封山育林成果归属政策。《条例(草案)》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符信)(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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