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建小区须有自行车“车库”
建设部出台新规 青岛房产商表示要严格执行
早报讯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新建居住区要使自行车存车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对已建成的居住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自行车存车设施建设。
青岛一家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徐晓告诉记者,要求新建小区配备自行车存放处在早先的城市设计规范中已经有所涉及,这次建设部提出的新要求,其实是对城市设计规范的进一步强化。
徐晓所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李沧区的住宅建设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对于建设部新出台的规定,他们将抓紧研究解决方案,调整设计图纸,在新建小区中增加自行车存放设施,满足小区居民的停车需求。岛城的开发商们表示,青岛因为地势的原因,自行车的普及率不是很高,因此开发商以前并不太注重小区内自行车存放设施建设,就目前来看,岛城新建小区配备自行车停放设施的还只是少数。今后,开发商将在小区设计建设中严格贯彻执行建设部的规定。(宋振涛)责任编辑:亦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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