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沧州电(通讯员赵风东;记者李家伟)4月6日上午,当沧县交警大队民警将一张购买摩托车的发票复印件摆到何某面前时,一直坚称自己没有肇事逃逸的何某低下了头。
据沧县交警大队有关民警介绍,4月4日晚7时多,在307国道沧县何陈庄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两辆摩托车相撞。沧县交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时,一名受伤男子仍在昏迷,乘车人受轻伤。而另一辆摩托车的驾驶者却不见了踪影。警方立即根据现场遗留下来的摩托车进行调查,最后终于通过销售渠道找到了这辆摩托车的主人何某。何某一开始极力否认肇事摩托车是自己的,当民警把他的购车发票复印件拿到他面前时,何某这才承认了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另据介绍,受害人目前仍处昏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