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台湾的与会者现场向厦门市税务工作人员进行咨询。(姚凡 摄) 本报讯 (记者 陈泥通讯员余娜)洽谈会上,不少来厦就业、创业的台湾专业人才和大学毕业生对在厦就业可享受哪些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表现出高度的关注。昨日上午的洽谈会现场,市地税外税分局设立的个税优惠政策咨询台前人头攒动。税务人员介绍说,按照现行政策,台湾地区人员和外籍人员一样,个税费用扣除标准为4800元。此外,台籍人员还可享受到一些免税优惠,如台湾地区来厦留学生取得的生活津贴和奖学金收入不予征税;台湾地区个人在厦门受雇,其符合条件的探亲费支出可以免税,由雇主负担的社会保障性质的台湾地区保险和台湾地区个人在厦缴纳的社保费均可以按规定不并入应税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据厦门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有关人士介绍,随着厦门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和台资企业的大举进入,来厦就业的台籍人员也越来越多。截至目前,在厦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人员有5000多人,其中台籍人员就有3000多人。台籍人员去年一年就缴纳了3942万元的个人所得税。此外,有1448名台籍人员已完成了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个税自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