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浙江?
浙江所赚贸易顺差几乎占了全国的半壁江山。有人说,浙江外贸是中国的缩影,浙江省在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方面打个喷嚏,全国对外贸易都得感冒
本报记者 陈东升
美国商务部3月30日宣布,决定对中国出口美国的铜版纸产品征收10.9%至20.4%的临时反补贴税。这是美国23年来首次对“非市场经济国家”进口的产品征收反补贴税。据美国商务部提供的资料,此次牵涉到的中国造纸企业包括在内地上市的晨鸣纸业,以及江苏的金东纸业,两者被征收的反补贴税税率分别为10.9%和20.35%。
“浙江企业涉及产品约1000万元,虽然金额不多,但我们已对此高度重视。”浙江省外经贸厅负责人对记者说。
浙江是外贸大省,随着出口贸易额的连年增长,一些新的国际贸易调查接踵而至。继反倾销、贸易技术壁垒、美国337调查之后,近年来,浙江企业频频遭遇反补贴调查。据介绍,加入WTO以来,我国共遭遇了5起反补贴调查,其中4起涉及浙江企业,涉案企业数占总数的48%。
浙江也是我国遭受出口反倾销影响最严重地区。2002年至2005年,浙江反倾销总涉案数和涉案总金额,占全国的4成以上,反倾销调查涉及的大案要案也逐年增多。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浙江呢?
“当你势如破竹地占领他国市场的时候,必然要遭遇对方抵制。”浙江省外经贸厅副厅长金永辉认为,浙江成为反倾销、反补贴调查“重灾区”的一大原因是近年来浙江对外贸易的大发展。
自2000年以来,中国外贸高歌猛进,进出口总量连上台阶,外贸顺差连年大幅增长。根据浙江省外经贸厅的一组数据,浙江所赚贸易顺差几乎占了全国的半壁江山。有人说,浙江外贸是中国的缩影,浙江省在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方面打个喷嚏,全国对外贸易都得感冒。
“中国出口的快速增长是反补贴案件上升的宏观背景。”WTO浙江研究咨询中心副主任张汉东认为,中国贸易摩擦增多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中国外贸总量的扩大和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世界平均增速。一个大国持续快速增长必然会改变原有贸易格局,对既得利益者带来很大的冲击。
“出口产品特别是价格低廉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在世界各地的跨越式扩张,导致并加剧了多重矛盾。”在张汉东看来,浙江企业之所以招致较多的“洋官司”,第二个重要原因与自身经济结构有很大关系。目前,浙江省的出口增长方式仍然以量的增长为主,自有品牌严重匮乏,出口商品仍然依靠低价竞争,这些都导致并加剧了三重矛盾:一是同进口国同类产业的矛盾。二是同进口国政府的矛盾。三是同世界其他国家供应商的矛盾。
温州市鞋业协会秘书长朱峰对此也有同感。他认为,生存权是第一人权,如果你以摧枯拉朽式的出口攻势剧烈改变国际贸易原有格局,拿走别人已得利益,自由贸易精神就会被贸易保护所取代,贸易伙伴就可能会变成敌人。中国入世以来,外贸持续高速增长,中国的各类商品迅速进入世界各地的市场,各国保护地方工业,围剿“中国制造”的事件时有发生。2004年,发生在西班牙“埃尔切烧鞋事件”就是一个极端表现。
继不断挥舞反倾销制裁大棒后,3月30日,美国又祭起反补贴制裁大旗,这代表着美国在对华贸易政策上的方向性转变。因为早在1984年,美国政府就有明确的政策,不对所谓“非市场经济体”提起反补贴关税。美国联邦上诉法庭1986年也以类似理由,驳回过美国企业的诉讼请求。但现在,在美国仍拒绝承认中国为“市场经济体”的前提下,美国政府却推翻以前惯例,宣布对中国适用反补贴法。用中国商务部发言人王新培的话说,这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先例”,也是中国业界不能接受的。
事实上,此次美方政策的重大转变,之前已有迹可循。今年2月2日,美国就我国的出口补贴条款向世贸组织提起申诉,申诉涉及的行业包括钢铁、木材、纸业、信息技术产品、服装等。而欧盟、日本、澳大利亚随即也作为第三方参加了磋商。
“这些行业,浙江的出口产品占了相当比例。美国的反补贴条款万一付诸实施,对浙江出口企业的影响将更为严重。”浙江省外经贸厅公平贸易局一位负责人忧心忡忡地说。
第二篇浙江制造靠什么打赢反补贴官司
“反补贴调查,政府在应诉中作用很关键,必须认真接受对方的相关调查。这是WTO规则约定。”乐清市外经贸局副局长叶存真对记者说,接到加拿大方面的通知后,乐清市政府的15个职能部门认真准备后赶赴杭州,按对方要求分成四批,逐条逐项接受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核查官细致而专业的核查
本报记者 陈东升
去年6月12日,浙江省乐清市天力管件有限公司(下称天力公司)收到一份特急件,内称:“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已正式立案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铜制管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根据加方要求,我方需在7月17日前提交政府和企业答卷……”
这是加拿大第四次对中国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2006年6月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根据当地相关企业的起诉,正式立案对原产于或出口自美国、韩国和中国的铜制管件进行反倾销调查。同时,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铜制管件进行反补贴调查。案件涉及我国25家企业,其中浙江12家。
“得到消息后,我们觉得很奇怪。反倾销大家都知道,反补贴就比较陌生了。反倾销与反补贴同时来,更是第一次碰到。”涉案企业天力公司董事长柳知春说,加拿大反补贴案的消息传来,企业一片哗然。
虽然涉案金额只有100多万美元,但在一个完全陌生的领域向加拿大政府争取合法权利,企业也显得势单力薄,但天力公司最终还是决定参加应诉。柳知春说,自己并未收到政府出口禁止性补贴,为维护自己合法权利,即使代价再大、程序再麻烦,也要向加拿大政府讨个说法。“赢了,可以扩大市场;输了,大不了少赚几百万。至少也可以锻炼一班人嘛。”
同时应诉的还有浙江绍兴的诸暨浩海空调器制造有限公司(下称浩海公司)。这家企业的负责人说,“听律师讲,反补贴只要有一个案件成立,证据就会被用到其他产品上。一旦应诉失败,将使包括产业链上的多种产品出口加拿大受累。所以,我们决定应诉”。
浙江省外经贸厅公平贸易局负责人介绍说,加拿大发起的这起铜制管件反补贴调查案涉及我国25家企业,但最终向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提交答辩状的只有浙江乐清与诸暨的这两家企业。
天力公司聘请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案件,研究制订应对方案。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发来了长达数百题的倾销问卷和补贴问卷。条目极细,无所不包。其中的一些条目要求答卷人“提供贵公司与政府签订的收益的申请表,包括全部的附件和全部合同的副本”,“概述贵公司为得到政府利益所进行的花费”,“详细说明贵公司在本节中为获得利益而要达到的合格标准”。
对此,天力公司依据事实,理直气壮地回答:“天力公司没有与政府签订任何收益申请表。因此不适用此题”,“公司没有得到政府利益的任何花费。财务账目中没有此类费用的反应”,“浙江省政府以及各地方政府没有给予天力公司任何利益。因此不存在为获得利益而达到的某种标准”。
电子邮件不断往返。2006年10月20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作出初裁,参加应诉的天力公司和浩海公司的临时反倾销税率、反补贴税率分别为39%和17%,即意味着这两家企业额外要交56%惩罚性关税。
天力公司和浩海公司不服,按照加拿大法律规定,提出抗诉。
“去年十月份初裁失利后,我们专门在诸暨召开应对会议,邀请劳动、税务、海关、土管、供电等相关部门协同研究,并与涉案企业密切配合,听取专业律师意见,最终制订了完善的抗诉方案。”绍兴市外经贸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一家小企业能打赢国际贸易官司,首先得益于企业应诉、抗诉的勇气。
10月30日至11月5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核查官一行三人专程飞抵浙江进行实地核查。
一到天力公司,三名官员立即就到二楼的成品仓库,仔细看了销往加拿大和国内货物不同的包装物,还用手一一摸过。回到公司办公室,他们又要求会计人员提供产品内外销的成本依据和原始凭证,并要求公司会计解释每一张电子表格,这些数据是从哪里来的,是用什么公式计算出来的。他们用笔记本电脑记下了公式,逐一核实。之后,又与国内外包装产品进行对比,查看具体材料、单价。最后,以国内外包装物的价格系数,来对照天力公司提供的信息,判断是否吻合。而后的日子里,这三名加方官员每天很早就到天力公司核查,而且每天都工作到晚上七八点。
11月13日至15日,从浙江省到温州市到乐清市到柳市镇,涉及反补贴调查的24个部门、单位,都派人赶到杭州,接受加拿大CBSA官员的调查、问询、求证。“反补贴调查,政府在应诉中作用很关键,必须认真接受对方的相关调查。这是WTO规则约定。”乐清市外经贸局副局长叶存真对记者说,接到加拿大方面的通知后,乐清市政府的15个职能部门认真准备后赶赴杭州,按对方要求分成四批,逐条逐项接受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核查官细致而专业的核查。
2007年1月20日,天力公司、浩海公司同时收到来自加拿大的电子邮件。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在发来的裁定书中称,这两家参与应诉企业的涉案产品不存在倾销和政府补贴,加拿大方面最终裁定两家企业的倾销及补贴幅度均为零。这场耗时七个多月、花费二百多万元的跨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案,最终以天力公司、浩海公司的零税率完满胜诉。而我国其他不合作的强制应诉企业反倾销税高达242%,反补贴税为每公斤产品加征17.73元;没有参加应诉的出口商反倾销税为37%,反补贴税为每公斤产品加征17.73元。
第三篇探秘中国首个应对反补贴办法
在解决反补贴争端中,政府不是旁观者,而是协调人和直接的应诉主体。在反补贴应对工作中,政府各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与行业中介、企业之间如何协调一致对外,直接关系到应诉工作的成败
本报记者 陈东升
“我们对反补贴动向一直保持监控,对于反补贴的应对工作,浙江省早就在学习和熟悉之中。”浙江省外经贸厅副厅长金永辉说,目前,浙江省正在加紧研究制定《浙江省应对反补贴管理办法》。根据反补贴的特点,该省将建立政府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应对反补贴的合力,推动应对的制度化,努力提高应对效率。
浙江省对反补贴调查并不陌生。2004年4月间,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我国提起第二起反补贴调查,对我国出口碳钢及不锈钢紧固件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浙江省就有多家企业应诉。“当时,海盐县有4家紧固件企业涉案。我们局受县政府委托,做了一次加拿大边境服务署的反补贴问卷调查。”时隔三年,说起这一调查,海盐县外经贸局局长朱海洪仍然记忆犹新。与反倾销应诉企业“唱主角”不同,作为政府官员的朱海洪,在这次调查中扮演着更重要的角色。
浙江省外经贸厅官员透露,今年早些时候,浙江省举办了浙江企业应对国际反补贴调查预警与对策高级讲座,全省共有50多家企业报名参加。在这一讲座上,来自浙江大学、浙江省社会科学院与省外经贸厅的专家一再向台下众多出口企业发出预警:种种迹象表明,反补贴很可能成为继反倾销之后,欧美对浙江企业设下的新一道贸易壁垒。相对于反倾销,反补贴的打击面更大,产生影响的时间也更长。
“在加拿大、美国接连发起反补贴调查的形势下,如何增强自身的免疫能力,继续保持市场占有率,是浙江出口企业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参加讲座的许多浙江民营企业家都流露出这样的担忧。
在金永辉看来,贸易摩擦“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公众,都应保持平常心态去积极应对”。但是,为了提高抗御国际市场风险能力,必须规范应对出口反倾销工作。
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从去年开始,浙江省就率先,着手研究制订我国首个应对反补贴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浙江省应对反补贴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浙江省外经贸厅官员透露,权责明确、有效应对是一大突出特点。《办法》将专门列出职责分工,明确规定在应对出口反补贴过程中,县级以上政府该干什么,外经贸局该干什么,行业组织和企业该干什么。比如省外经贸厅作为负责全省应对出口反补贴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研究拟订全省应对出口反补贴的有关政策;指导、管理、协调全省应对出口反补贴相关工作;健全、完善全省应对出口反补贴工作机制等等。
强化协调、健全预警是《办法》的另一突出特色。省外经贸厅官员说,在解决反补贴争端中,政府不是旁观者,而是协调人和直接的应诉主体。在反补贴应对工作中,政府各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与行业中介、企业之间如何协调一致对外,直接关系到应诉工作的成败。在反倾销应诉中,实施的是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机制,即政府外经贸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业四个方面共同努力。但在反补贴应诉中,原有的“三体联动”机制的内涵要大大拓展。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更为重要,以突出政府在反补贴应对工作中的核心地位,明确分工,形成有效互动机制。为此,《办法》将规定,由省、市、县政府牵头,相关政府部门组成的反补贴应对协调机制,统一协调反补贴应诉工作,保证不同级别、不同部门之间高效联动。
“《办法》将再次明确企业是反补贴调查的应诉主体。”省外经贸厅官员说,针对国际贸易措施,过去,一些企业不应诉或消极应诉,利用立案到裁决的时间差,争分夺秒多出货。官司赢了,搭个“便车”;官司输了,大不了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这种“搭便车”心理往往最终导致整个应对反补贴的被动或失利,一时之快带来了长期之痛。
为改变这一现状,《办法》将对企业应诉作出了规定:企业是反补贴调查应诉的主体,涉案企业应积极参加应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企业应当接受应诉组织单位的协调,禁止排斥其他企业应诉,确保行业集体抗辩的有效性。企业在应诉过程中不得从事对我行业整体应诉工作和应诉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应诉企业之间不得相互诋毁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损害他方利益。这位官员强调,“今后,拒不执行应对出口反补贴相关措施的企业将被通报,并记入该企业的信用记录。”
第四篇“浙江制造”该如何应对反补贴?
———与WTO浙江研究咨询中心副主任张汉东的对话
本报记者 陈东升
3月3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将对华实施反补贴法,同时同意对美国造纸行业的进口保护请求予以考虑。此举打破了数十年来美国不向非市场经济体享受补贴的商品征收反补贴税的政策。这表明,中国在补贴问题上面临强大的国际压力,中国企业遭受反补贴的威胁迫在眉睫。
WTO浙江研究咨询中心副主任张汉东对如何研究反倾销、反补贴素有研究,是我国这方面的权威人士。近日,本报记者就“浙江制造”该如何应对反补贴这一话题,与张汉东进行了一番对话。
记者:浙江这几年积极应对多起反补贴调查,积累了不少经验。浙江的做法对全国其他地区应对反补贴肯定会有所启发,请谈一下这方面的体会好吗?
张汉东:反补贴案件出现后,商务部、浙江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进行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如立即聘请律师代表我国政府应诉,派员赴加拿大与边境贸易署进行交涉。中央、地方、企业和行业中介组织“四体联动”,积极开展反补贴应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的来讲,我国及其浙江省的反补贴应对还处于初级阶段,还有很多方面需要改进。
由于涉案不多,缺乏应对实战经验,在应对过程中,我们的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认识不足。由于长期以来国外对我提起反补贴调查很少,从政府到企业,都缺乏对反补贴的必要宣传和专业培训。甚至部分政府官员嫌烦,认为我是中国政府官员,为什么要按照你外国政府询问回答问题。二是家底不清。由于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的复杂,一些政府不知道给予过企业哪些补贴、是否触犯WTO规则。甚至是一些政策性补贴,写在政府文件上,可能实际上企业并没有受惠;还有一些政府补贴,企业已经实际受惠但自己并不了解。三是协调不力。反补贴涉及部门众多,由于缺乏相应的跨部门协调应对机制,在有的案件中,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难度甚至大于对企业的应诉动员,使得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政府与企业之间很难形成合力,政府和企业分别填写的调查问卷中无法完全做到相互印证、口径一致。四是应对被动。由于以上三个方面的原因导致在反补贴应对工作陷入被动。
记者:补贴是一种政府行为,反补贴与反倾销相比,最大的不同就是政府本身就是主要的调查对象,那么,政府在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中应如何主动发挥作用呢?
张汉东:要加强培训,提高认识。与反倾销相比,我们应对国外反补贴实践经验少,专业人才缺乏。要通过培训,尽快熟悉游戏规则。要梳理政策,摸清家底。鉴于我国面临国外反补贴调查的严峻形势和应对加拿大反补贴调查案中出现的问题,建议对各级政府部门现行的各项补贴政策作一次全面的调查和梳理。对调查收集的各项政策信息,可发挥WTO事务机构和大专院校的作用,请这些机构的专家协助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符合我国入世承诺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并根据实施效果提出相关政策调整意见。要调整政策,规范补贴。WTO的反补贴条款,说白了就是对政府如何花钱的约束。要调整补贴模式,在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好地避免贸易摩擦。要强化协调,健全预警。建议设立由国务院和各省、市、县政府牵头,相关政府部门组成的反补贴应对协调机制,统一协调反补贴应诉工作,保证不同级别、不同部门之间高效联动。
记者:从某种意义上说,应对反补贴调查,实质就是进行国际贸易诉讼。那么,从法律角度看,我国企业应对反补贴调查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张汉东:加拿大反补贴案调查问卷,涉及我中央到地方的几十种政策、近百个法律法规,范围非常广泛。因此,企业应对反补贴调查必须聘请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人员寻求专业服务。根据国际惯例,一个国家的法律服务原则上只能有本国律师执业,进口国从事业务必须要聘请当地律师,而且进口国律师熟悉本国法律,便于与进口国调查当局沟通联系;在中国国内的服务则应当聘请国内律师,国内律师熟悉中国法律、国情,也能与涉案企业进行充分沟通。国内国外律师相互协作,才能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在进行调查程序后,企业要注意三个环节的问题:一是提交调查问卷。企业在这一阶段可以在补贴性质,进口国国内产业的损害,补贴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方面进行充分抗辩,在应诉过程中要证明的是:不存在补贴;或补贴是不可诉的;或补贴是微量的。调查问卷应当尽可能准确、翔实,具有说服力,并与其他涉案企业以及政府提交的问卷保持一致,如果存在差别,应当分析出现差别的原因,并作出合理解释。
二是接受实地核查。反补贴实地核查是反补贴调查的另一重要环节,通过与政府官员和企业的直接交流,以及查阅文件资料,确定被调查政府和企业问卷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核查结果与调查机关最终裁决有很大关系,企业一定要精心准备、全力以赴。要在律师的指导下,对可能涉及的问题进行梳理,企业负责人和财务等可能被要求面谈的人员都要对这些问题和核查人员提出问题的目的有透彻理解。对自己拿不准的问题或不属于自己分工负责的问题不要轻易发表意见,以免授人以柄,陷入被动。这是因为核查人员往往会重点关注政府与企业以及企业不同人员回答问题的不一致之处。三是重视听证程序。听证是一种常见法律程序,在欧美国家使用的更多。这是有关利害关系方表达观点、表明立场的重要机会。虽然应诉企业不必然要出席听证会,但还是应当善于利用,联合其他应诉企业以及进口商、经销商及最终用户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