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4月8日电 (记者孟昭丽)记者从福建省教育厅了解到,从2007年开始,福建省4.8万义务教育阶段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开始享受“两免一补”,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发放教科书,对寄宿生适当补助生活费。
2007年福建省为此安排的免除学费新增资金为16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承担1100万元,各地承担500万元;提供教科书新增资金580万元,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由各市、县(区)政府承担。
这次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范围包括福建省市区和县城城区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就读的所有享受低保家庭的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