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 炯绘
25名退伍军人、摩托车、防刺防弹服、对讲系统……浙江省瑞安市保安服务公司商业紧急援助中心,被当地人称为“民间110”,主要为娱乐场所提供有偿紧急援助保安服务。从今年2月成立至今,已经陆续受理求助18起。然而,在试运行两个月后,这家据说是全国首家的“民间110”就受到了质疑——涉嫌公权私用。
保安公司:履行的是正当防卫权
有偿服务,所以更注重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率
“这样的称谓并不恰当。
”谈起“民间110”,瑞安保安服务公司法人代表吴朝阳说,“但我们希望公司起到和‘110’一样的作用。”
在吴朝阳看来,“110”是有求必应的公共服务系统,但援助中心是商业化的,提供有偿服务,最根本的区别是援助中心没有执法权。
吴朝阳的理解是,援助队员们很多时候履行的是正当防卫权,“在援助中,援助队员主要起协助和配合作用,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保护现场、维持秩序、制止侵害,避免事态扩大。”
据了解,援助中心实行市场化运作,具体的操作方式是:在支付会员费后,援助中心在会员处安装报警器。需要帮助时,按动报警器,信息中心就会接到信号,然后出动援助队员。瑞安市区已有11家娱乐场所成了会员单位,目前,中心又与7家单位签订了服务协议。
“因为是有偿服务,所以就更注重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率。”吴朝阳说,“商铺、企业、学校等都属于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包括制止侵害、展开救生、维持秩序,还有‘保镖’、押运等。”
公安局:保安并没有执法权
保安公司由公安监管,可以弥补有限的警力
“瑞安常住人口与警察比例是1000∶0.8,其中还不包括100多万外来人口,警力严重不足。”瑞安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国安说。
警力不足,民力无限。原来分散在各个场所的社会保安形不成有效力量,将这些场所平时多余的保安集中到援助中心,就可以集中社会力量,弥补有限的警力,协助警方应付比较重大和紧急的事件。陈国安说:“商业紧急援助是我们对社会保安资源进行重组后的产物。”
商业紧急援助中心由瑞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监管,平时还负有市区的治安巡逻义务。瑞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柯上权这么评价:“政府不花一分钱,利用社会资源进行市场化运作,既为群众提供了更全面的服务,又把有效的警力资源解放出来办更大的案子。”
不过,柯上权强调,现在援助中心仍处于试运行阶段,他们将按照保安条例在业务上进行指导、规范,引导他们在权限内提供服务。
也有人提出质疑:“民间110”可能变成某些雇主的“110”,容易造成“偏袒”,使公权力被商业利益所侵蚀。对此,瑞安市公安局有关人士称,保安并没有执法权,但根据相关规定,保安服务公司只能由公安机关组建,公司法定代表人人选须经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审核,并允许公安机关选派民警到保安服务公司工作。
专家:严格划清与公安权力界限
关键不在于其名称,而在于其是否动用公安特权手段
据了解,瑞安保安公司的“商业紧急援助”并非首创。早在两年前,受义乌公安局监管的义乌保安服务公司就推出了类似的有偿服务,并被当作“义乌模式”在浙江省内进行推广,安徽、沈阳、青岛等地也派人来取过经。
“只要严格划清和公安特权的界限,这种模式还是值得鼓励的。”行政法专家、上海市律师协会监事王昊东认为。保安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公安机关关系密切,本来就容易引起争议,瑞安保安公司的商业紧急援助是否涉嫌公权私用,关键不在于其名称,而在于其宣传和经营中是否动用侦查、拘留以及搜查等公安特权手段。另外,公司的法人代表保留公安编制,在身份上还比较模糊,也容易引起争议和误解。为了保证队员在执行过程中“不越线”,援助中心在对援助队员进行消防、救生等训练的同时,还特意加入了法律处理能力培训。“援助中心能不能办成功,得看队员们能否把握好这个度。”吴朝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