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傅沙沙)饮酒后进入北京快乐假日大酒店的游泳池中游泳,大学生小常在浅水区溺水,经多方抢救才保住性命。近日,延庆法院判决快乐假日大酒店赔偿小常损失共计7400余元。
去年9月23日,小常与几位同学一起到延庆龙庆峡游玩,晚上入住北京快乐假日大酒店。
经诊断,小常因溺水患上了肺水肿、呼吸衰竭和肺炎,他为此支付医疗费1.3万余元。去年12月27日,伤愈的小常以酒店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将其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2.6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快乐假日大酒店未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救助措施,因此承担相应责任。而作为成年人的小常自身亦应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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