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本报记者
今年1月1日起,我市新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机动车非占道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正式执行。然而,最近不少市民却向本报投诉称一些停车场不按新法律法规执行收费,为此昨日记者对我市城区的景点附近、临时占道、住宅小区等停车场进行了暗访调查,发现不少停车场向车主乱收费现象比较严重。
调查地点:新华公园双林路停车场
打一个“时间差”
在新华公园双林路临时占道停车场停车时,记者对了下表,是上午10时02分。这时,一名管理员要求先缴3元钱。10时15分,记者取车欲离开,以未停满15分钟为由要求退费。然而对方这时才拿出一个登记本,上面写着记者的停车时间却是10时正,并以此为由拒绝退费。记者发现,几乎所有城区临时占道停车场都未把“15分钟免费权”明确标注在公示牌上。在建设路、李家沱小区、水碾河等地临时占道停车场几乎都在对15分钟内停放的车辆收费。
法规:我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城区停车场对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车辆不得收取停车费。小汽车临时占道停车费为:起价2元/小时,超过1小时以上按每小时1元加收。
调查地点:动物园停车场
多收了3元
昨日,记者驾车到动物园停车场停车,看到里面已停放着300多辆汽车。管理员要求缴纳5元停车费,并称停车场一直按此标准收费。另外,她开的停车收费票据是一张5元的“机动车冲洗定额发票”。在现场,记者没有发现收费价格公示牌。记者对我市的其它一些公园、小区和景区外的停车场进行调查,发现不少停车场存在违规收费现象。
法规:新规定,一环路以外的普通露天停车场对临时停车按“每次2元,连续停放以6小时为一次”或“起价2元/4小时,4小时后每2小时1元”标准计收。同时,所有停车场必须在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悬挂有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价目牌,明确标示停车场性质、收费标准、计费方式等内容,并使用地税部门监制的停车发票。
调查地点:南光宿舍住宅小区停车场
给的是卫生费票
在二环路东五段5号南光宿舍住宅小区停车场内,门卫则要收取1元的停车费。记者付钱后,该门卫递过来一张白纸,上面标着“机动车卫生费”字样。记者随后调查了城区另外5个普通住宅小区,发现所有小区都是一进门就收费,不管停放多长时间。
法规:《成都市机动车非占道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进入住宅区露天停车场临时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算账
停车场一天超标收费近千元
昨日,记者以动物园停车场为例进行粗略计算:按照有关规定,该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按次计费为2元/6小时。如果该停车场对当天300辆车都按每车5元钱收费,意味着向每名车主多收了3元钱,那么一天超标准收费就近千元。在调查中记者发现,不少城区临时占道停车场是按3元标准收费。粗略以一个停车场每天有20辆车停满1个小时,3辆车未停满一刻钟计算,那么一个临时占道停车场一天就要多收入29元,而整个城区有上千个临时占道停车场。市物价局从3月23日展开为期1个月的机动车停放收费专项大检查,为什么部分停车场目前还存在乱收费的情况呢?本报将继续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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