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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怕出名猪怕壮。麦当劳、肯德基们在中国声名显赫,因此,假如有100万家企业都违反了同一条劳动用工方面的法律、政策,比如,付给计时工的工资没有达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那媒体必然只单单把它们挑出来予以大肆报道。
每个企业主都希望控制用工成本,每个工人都希望自己的工资节节上涨。那么,究竟什么样的工资标准才算合理,恐怕没有人能够确定一个客观的科学标准。政府也没有这个能力。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归根到底是任意的。
现在人们都在谈论中国的“血汗工厂”,舆论普遍认为,新兴工业区工人工资较低。工资体系确实存在严重问题,但是,谈论具体一些工人的工资高或者低,却是不恰当的。因为,工资的所谓高低,完全是一个主观判断问题。不同的人获得同样的工资,但仍然可能作出完全不同的判断,因为每个人的经历、对生活的预期、对自己能力的评估、身体状况等等都必然不同。人们完全可以设想:假如工人觉得自己的工资太低,他们就会辞工。这两年新兴工业领域也确实出现了“工人荒”。反过来可以说,那些没有辞工的人,就承认了自己所获得的工资是可以接受的——尽管他们绝不会反对企业主给自己加工资。
因此,拿一个绝对的数字来衡量各人所获得的工资是否合理,根本没有意义。面对工资,人们需要讨论的是,劳资谈判的制度框架是否合理。也就是说,雇主、雇员的政治与法律权利是否得到了平等保护。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则双方达成的任何工资都是合理的,而只要双方的政治、法律权利不平等,则不管什么样的工资水平都是不合理的。
此时,政府仅仅规定一个最低工资标准,对于工人几乎没有多大用处。政府此时需要做的是把失衡的权利格局扭转过来。比如,给予常住一年、半年的外来工人以本地户籍。这样,权利得到较多保障的工人,自然可以通过与工厂的谈判提高工资。工人工资低,与廉价劳动力的无限供给根本无关。那只是经济学上的一个神话。即使真的无限供给,替换工人的成本也会迫使工厂认真对待现有工人的谈判要求。更不要说工人通过法律途径增加自己的谈判筹码。(原载4月8日《中国经营报》,作者秋风,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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