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5日,由规划、城管、工商、公安、行政执法等18个部门联合组成的哈市重点街路牌匾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顿办公室正式开始登记认定户外广告。前些年,哈市也曾对牌匾户外广告进行多次整治,但一直未能摆脱“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尴尬。
日常管理各自为政是乱源
牌匾、户外广告设施是城市景观体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城市特色化的重要标志,也是城市文化底蕴和城市精神风貌的具体体现。对于哈市牌匾户外广告的整体情况,吴松涛表示,哈市户外广告整体现状杂乱差,部分区域牌匾、广告设置密度过高、形式陈旧呆板、比例尺度过大,商家牌匾和墙体广告混淆不清,仿佛给人脸上戴上了一个大口罩,严重影响建筑立面的整体形象。
据了解,哈市现存的245栋保护建筑也被广告包围得面目全非,城市景观环境和历史风貌受到破坏。交警部门也多次发现,设置在交通标志和十字路口的户外广告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机动车驾驶员的行车安全,可以说,户外广告之乱,已经到了不治不行非治不可的地步。
究其乱源,相关人士表示,哈市户外广告管理涉及到工商、规划、城管、公安、行政执法等多个部门。以往,各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各自为政,缺乏密切联系和沟通,给违章私建户外广告提供了可乘之机。有的户外广告发布单位还混水摸鱼,私自无偿占用城市公共空间资源。
此次由哈市政府主管市长任清理整顿办公室总负责人,规划局牵头,城管、工商、公安、行政执法共18个部门人员参加,各区、开发区最高行政负责人任成员,纪检机关跟踪问责的组成机构,避免了各部门在过去的清理整治户外广告行动中“不能齐步走”的弊端。
规范户外广告有法规依据
“你凭啥说我家的广告违规?违规广告如何认定?合乎规定的广告啥样?……”连日来,很多市民用各种各样的提问表达了对清理整顿户外广告的关注。
对此,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国的《规划法》、《广告法》、《交通安全法》,为配合哈市的户外广告清理整顿,有关部门出台了《哈尔滨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户外广告设置的六不准,并列举了国家机关楼体、损坏树木、影响交通等19种不得设立牌匾户外广告的具体情形。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还编制完成了《哈尔滨市重点街路区域户外广告设施整治规划》,明确提出了博物馆广场、火车站广场、公路大桥周边、机场路、中山路、大直街等34条重点街路和重点区域以及245栋保护建筑的户外广告为清理整顿重点,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治要求。起草完成的《哈尔滨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定》,对广告设置禁区、各类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具体技术要求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将向社会公布。
此外,《哈尔滨市户外广告设置推荐形式设计范例》也已经完成。据哈市规划局城市设计处负责人介绍,该范例在借鉴了国内外先进城市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哈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原则,即:严格控制广告设施总量。街道广告均匀分布,楼体广告相对集中设置。在设置形式上以通透字体为主,强调小巧精致。尽量采用标准样式,充分体现哈尔滨的多元文化特色。牌匾、广告设施设置应与建筑结合,不遮挡建筑造型。鼓励运用铁艺装饰、欧式传统建筑符号作为边框、花饰。在照明方式上以内透光、程控霓虹灯以及LED光源照明为主。
违规广告逾期强拆罚5万
牌匾、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顿将采取哪些步骤,对合法与违规户外广告又如何处理?近日,来自政府各部门的相关人士对户外广告清理整顿的细节进行了通报。
从5日起,户外广告的登记认定已经开始,截至当日11时,已经有秋林广告、海燕广告等10家牌匾、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到设在城投公司的清理整顿办进行了窗口登记。有关部门随后将进行初步审查、提交会议讨论,而后进行分类处理,类别分为依法保留、补办手续、限期整改和限期拆除,处理结果是保留、整改后保留和拆除。
来自工商部门负责审查登记手续的整顿办成员表示,对发布户外广告未进行登记的发布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将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来自行政执法部门的整顿办成员表示,限期不拆,强制拆除的户外广告,将处以最高两万元罚款。罚款将罚缴分离,通过银行上缴市级国库。清理整顿办提醒私自设置户外广告的单位,应尽快自行拆除违规户外广告,以减少损失。据介绍,合乎规定并予以保留的户外广告,也必须与城管市容部门签订安全协议和日常维护、维修保证书。此次对依法保留的户外广告,还将改变过去一年一审一批的做法,执行批一次管三年的新规,切实维护合法户外广告发布单位的权益。(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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