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特区报》报道,4月18日,全国铁路将开始第六次大提速。通过此次提速,铁路客货运输能力将分别增长18%和12%,这将标志着我国铁路既有线提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铁路第六次大提速,尤其在“提速不提价”的原则下,在提速的安全可靠性得到“可靠性保障”的前提下,就无疑是一个喜讯,对缓解交通压力,尤其是缓解春运等客流量大的时期的运力不足矛盾,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然而,铁路再次大提速又带来新的安全隐患。全国铁路提速后,乱穿铁路面临的危险将会增加。专家指出,时速达到200公里时,500米以外的列车只需9秒钟就能到达横穿铁路的行人面前。此外,时速200公里的列车经过时,在铁路边掀起的风速值将大于14米/秒,超过人站立所能承受的风速值,铁路边的行人稍不留神就有可能因此被吸进铁道。
铁路大提速,行人太危险。据悉,铁路第五次大提速之后,交通事故已经呈上升的趋势。而在处理此类伤亡事件中,《铁路法》与《民法通则》存在“立法冲突”说和“特殊规定”说的争论。同时,铁道部1979年颁布的《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一直沿用至今,“撞了白撞”屡见不鲜,“火车撞死人,一条人命只赔300元”也成为“定律”。
我们不能仅仅以告诫的形式要求行人“注意安全”,尤其是在铁路一再提速的情况下,铁路边的行人稍不留神就有可能被吸进铁道,行人该如何“留神”?对于铁路提速后的行人安全,铁路部门有推卸不了的责任。铁路提速的同时,是否需要在所有的铁道两边设置护栏和警示标志,并作为铁路提速安全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值得探讨。现在,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使得铁路部门不必承担应承担的责任,铁路部门也不必支付本该支付的安全成本。所以在铁路大提速的同时,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完善更应该“大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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