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歌曲未授权任何人出版 但书店有售 要求三名被告赔52万元———
本报讯因认为《芙蓉姐夫》的版权被侵犯,该歌曲的词曲作者王菲(艺名王蓉)、刘遵亮(艺名老猫)将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广州市京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三被告告上法庭,索赔52万元。今天上午,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今天上午,戴着墨镜、留着大胡子的老猫和两名代理人坐在了原告席上。
网络歌曲《芙蓉姐夫》一在网络发布就受到空前关注。
原告称,歌曲《芙蓉姐夫》未授权任何公司出版发行,三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
王府井书店答辩称,他们所售的CD是正式出版物,原告因此产生的纠纷他们并不知情。
京凰公司的代理人表示,他们出版的《多爱王蓉》专辑都经过合法的授权,但与原告提交的有歌曲《芙蓉姐夫》的音像制品是两张不同的专辑。“这盘是盗版的,你起诉我们,根本就没有证据啊?”京凰公司的代理人提高了嗓门说。截至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