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读者来信版刊登记者采写的《赫章县文物局的无奈——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区可乐文化遗址遭到破坏的调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3月1日,赫章县委召开联席办公会议,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可乐遗址保护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议定了相关整改措施:
1.对已修建并投入使用的可乐乡政府办公楼及宿舍楼、可乐中学教师宿舍楼、可乐乡司法所办公楼,由县文物局按有关程序上报国家文物局审批,对上述三家单位按文物保护相关条例分别罚款5万元,罚款收入全部用于文物保护工作。
2.对即将开工建设的公路,由县发改局和县交通局作好前期准备工作,待《可乐遗址保护规划方案》审批后,按程序完善有关手续,及早启动公路改建项目。
3.将文物保护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全县干部职工对文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学习。
4.将可乐乡文物管理所更名为可乐遗址保护执法大队,由县财政为可乐遗址保护执法大队购置一辆吉普车为工作用车。
5.决定启动可乐遗址夜郎文化园建设规划、可乐遗址发掘现场保护规划、赫章县夜郎博物馆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6.加大资金支持力度。2007年专门预算100万元作为历史文化兴县经费,为县文物局划拨30万元工作经费,包括“三个规划”在内的文保工作投入2007年达到300万元。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愿意继续接受媒体和公众的监督。同时,可乐遗址的开发和保护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作,我县作为国家级新时期建设开发重点扶持县,各方面力量都十分有限,因此,我们呼吁上级部门、社会公众关注可乐遗址,为我们提供更多的资金、技术支持,以便更好地对这一国家级文保单位进行保护和开发。中共赫章县委、赫章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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