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今日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透露,工商总局正在积极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市场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以及《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起草,目前已经形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稿)》,正在等待进一步审议。
钟攸平在部署2007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主要任务时说,对于有关领域和行业的相关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禁止商业贿赂条款的,如土地出让、产权交易、资源开发和经销、出版发行、电信、电力、体育、质检、环保等领域和行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予以查处。对于有关领域和行业的相关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了禁止商业贿赂条款,但没有规定相应的处罚条款或者执法部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可以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予以查处。对于有关领域和行业的相关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了禁止商业贿赂的条款,同时明确规定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进行监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移送有关部门管辖。据悉,2006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4.25万件,案值3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