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公开处理两起矿难相关责任人
22人受处分 8人被提起公诉
本报4月9日讯(记者 李吉毅)晋城市今日召开通报大会,苗匠“3·18”特大责任事故和陵川县桥蒋村“2·22”重大责任事故中的22名公职人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开除公职等处分,其中8名涉案公务员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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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21名矿工遇难的苗匠“3·18”矿难, 直接经济损失达656.15万元,矿产资源破坏总额达869.44万元。城区西上庄办事处主任姬建龙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责任,未进行检查就两次在填报有苗匠矿“无擅自生产、无越层越界”的排查表上签字,严重失职,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此前已被行政撤职),陈会方、宋复马、宋歧屯、李林屯、李瑞斌、刘朝阳、刘新元7名公职人员受到开除党籍、公职、解除聘任等处分。昨日,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姬建龙等8人提起公诉。
今年2月22日,陵川县秦家庄乡桥蒋村私开的小煤矿因坑口顶板塌落,致使3名矿工死亡 。今日,该起事故的14名相关责任人受到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免职、行政降职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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