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龄女做二奶 5年育两子遭弃
“二奶维权网”创办人郑百春近日来闽为其维权
小红(化名),现年25岁的扬州女孩,2001年到泉州打工,第二年与公司主管过起同居生活,只是他已有家室,习惯上称作被包养,这种生活一过就是5年,5年的青春把一个女孩磨砺成一个生下两个儿子的女人。
当小红要求有一个合法的身份时,遭到拒绝,包养人杨某(化名)让她将两个儿子送人,否则将断掉其经济来源。
无奈,近日,小红向“二奶维权网”求助,在征得小红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昨日,通过电话小红向记者讲述了被包养5年的情感历程。
昨日,“二奶维权网”创办人郑百春表示,近日,他将来福建泉州、厦门等地开展维权行动。
(二奶维权网:2006年6月9日,北京律师郑百春创办国内专门为“二奶”维权第一网站——“二奶维权网”。不到一年时间,郑百春就接到全国“二奶”求助案件100多起,其中福建4起。)
出来打工 遇“热心”主管
那是2001年7月里的一天,19岁(周岁)的小红怀着淘金的梦想,与同乡姐妹来到泉州。小红说,刚到泉州市,她们姐妹3人身上只剩102元钱,谁都不敢说去住旅社,姐妹3人夜晚互相拥抱在一起蜷缩在立交桥下。
眼看着已走到山穷水尽时,其中一个姐妹忽然发现桥墩上一私人制衣厂的招工启事,仿佛看到了希望,顺利通过面试进了厂。刚开始,她们都被分到一线做工人,每个月只有700元。
工作后,小红说,车间主管杨某经常会站到小红身后观察她,之后是在吃饭时间坐到小红对面与她聊天,渐渐熟了便单独约小红到外面饭店吃饭。
一个外地来泉州打工的女孩,能让主管请吃饭,这在工人们当中是少有的。
接下来,似乎都顺理成章,只是故事有点老套,借口是“夫妻感情不好,发现小红可爱云云”,不知是听信了这个男人的话还是不愿面对辛苦的工作,小红接受了这个已婚且有一个儿子的31岁男人。
2002年4月,春节刚过,小红辞去工厂工作,杨某便在外租了一间房供小红单独居住。
小红说,她被杨某包养之后,杨某叫她不要再和工厂里任何人来往,外出时就与杨某以同事相称。杨某每月都给她2000元,有时是一月一给,有时是随时给500元或1000元。
2002年7月,当杨某得知小红意外怀孕的消息后,坚决要求打胎,但小红执意要留住这个孩子。为此,杨某曾一个月没来见小红,但害怕小红到工厂去找他,杨某在接到小红的求助电话后,又送来了2000元。
在小红的坚持下,2003年5月,小红生下第一个儿子,2006年7月,小红生下第二个儿子。结果似乎是小红胜利了,但恶果也随之而来。
小红说,生了两个孩子之后,她提出要与杨某结婚,遭到杨某拒绝,杨某还责怪她为何生下两个孩子,说既然想生下孩子就该自己承担。她这才无奈走上维权路。
“他如果不逼我把孩子送人,我还不会去告他。”采访中小红很激动,采访不得不中断。但她还是冷静地强调,不想透露太多细节,不想让父母知道而受到伤害。
律师:抚养费双方各承担一半
针对小红目前所面临的困境,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丁律师认为,两个孩子与小红和杨某之间是属于非婚生子女关系,根据法律规定,两个孩子18周岁之前的生活教育费,杨某和小红需各承担1/2,而小红与杨某的非法同居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故小红无权向杨某索要赔偿。
小红:他太狠心
记者:你们是怎么走到一起的?
小红:他叫我别干了,安心在家休息,有时间带我一起出去玩。
记者:知不知道这意味着你被他包养?
小红:我不在乎,因为他对我很好,每个月都给我钱花还不用我外出打工,我觉得他是爱我的。
记者:这5年过得开心吗?
小红:我无聊的时候,也找朋友出去喝酒打牌,但大部分时间都是呆在家里。
记者:后来呢?
小红:自从后来有了孩子,他就不像以前那么爱见我了,有时还骂我,不接我的电话,让我们(和孩子)去死。
记者:你生了两个小孩你父母知道吗?
小红:这也是我现在不敢回家向他们求助的原因,我不想让他们在亲戚面前抬不起头。
记者:那你现在靠什么生活?
小红:有段时间,他一分钱也不肯给我,告诉我不把两个孩子送人这辈子就别想见他。后来是“二奶维权网”的人告诉我可以告他遗弃,当我正着手办这件事时,他(杨某)开始着急并且给我打电话,向我要账号,说要先给我汇3000元钱。但我知道,只要我收他一分钱,遗弃罪名可能就不成立。我当然拒绝给他账号。
他的卑鄙行为想想都让人心痛,我已经放弃和他在一起生活,只想为两个儿子要抚养费,他都不肯出,我两个儿子那么可爱,那么漂亮,那么讨人喜欢,他们的亲生父亲却如此狠心……
杨某:叫她告
昨日下午,记者通过杨某的律师辗转得到杨某的手机号码。
记者:你好,请问是杨先生吗?
杨某:你是谁?
记者:我是《东南快报》记者。
杨某:什么事?有话快说……
记者:小红向我们讲了一些你们的事,我们想了解一下情况。杨某:(大发雷霆)她不是说告我吗……叫她告,你们这些记者打电话给我干吗。(停顿)你告诉她,我以前对她怎么样,她心里最清楚,我这里不做还可以到其他地方工作,她别想再拿一分钱。嘟嘟……(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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