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打工收入占了一半
早报讯(记者蔡兰春通讯员颜福仁)根据农村住户调查的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泉州市农村居民现金收入人均为194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6元,增长率达8.1%,继续保持快速稳定增加。
调查显示,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97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8元,增长8.7%。工资性收入对农民现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3.7%,拉动农民现金收入增长4.4个百分点。农村住户家庭经营现金收入人均为783.50元,比上年增长11.6%。从工资性收入构成来看,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589元,增长7.3%。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260元,增长10.6%。
家庭经营第三产业是现金收入增长的主要支撑点,一季度实现人均现金收入404.65元,同比增长8.3%。其中,批零贸易业、饮食业贡献最大,创造了人均收入197.93元。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现金收入也保持良好增长势头,尤其是农业现金收入增长迅速,一季度实现人均235元,增幅高达20.7%。
据调查,第一季度,泉州农民收入增加的同时,消费支出也跟着增长。据农村住户调查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市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66元,增长9.6%。
从生活消费结构来看,“衣、食、住、行”等生存性消费占全部支出的79%。其中,食品消费支出人均527元,增长14.2%,处于支配地位。文教娱乐等发展性消费比例逐渐上升。
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的工作人员分析认为,现在农民吃喝重量求质,食品支出增幅较高。第一季度,泉州市农民家庭人均食品消费支出527元,增长14.2%,其中用于购买食品支出486元,增长12.3%。由于收入的增加,泉州市农民食品消费结构向方便、科学和营养方面发展。如蔬菜、肉禽蛋奶、水产品和烟酒等方面的人均支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3.5%、12.8%、15.7%和16.7%。另外,农民为求方便,外出饮食也出现较快增长,第一季度人均花费40元,增长53.5%,占食品支出比重比去年同期提高了2个百分点。另外,随着消费观念更新,农民衣着消费持续增长,第一季度我市农民人均衣着消费现金支出为12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