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决定从全国有条件的县(市、区)中确定一批“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用1年~2年时间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活动。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印发,各地正在进行组织申报工作。
据介绍,“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承担的主要任务包括推动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制定农村社区发展规划,探索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开展农村社区互助服务;组织农村社区建设宣传和培训;进行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政策研究,积极推进农村社会工作发展6个方面。(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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