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市民都收到过“办理低息贷款”等各种诈骗短信,大多数人均对此不屑一顾,但天津市一名青年女子却信以为真。急于贷款买房的她,先后9次向骗子提供的账户内汇入巨款,使自己蒙受重大损失。9日,本市警方远赴湖南省娄底市擒回的短信骗子王某某,在南开区人民法院受审。
2006年10月,王某某在湖南省娄底市一家饭店吃饭时遇到男子王某。王某是一名专靠短信诈骗谋生的不法分子。去年10月,他将“提供低息贷款”的信息发到了本市女子许某的手机上,当时许某正因没钱购买房屋而犯愁。接到短信后,她信以为真,就给王某等人打去电话,想贷款25万元。王某某在明知王某用手机短信假称“提供低息贷款”诈骗钱财的情况下,于2006年10月24日至26日,先后多次帮助王某到银行提取被害人许某汇往湖南的现金。
诈骗许某得逞后,王某某与王某购买了20部手机,准备大干一场。但许某醒悟后,立即报警。公安南开分局民警经侦查,远赴湖南将王某某抓获,而王某则逃逸。
在法庭辩论阶段,本案公诉人表示,被告人王某某伙同他人,以低息贷款为名,诈骗被害人人民币16万余元,给被害人造成重大损失,且犯罪数额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王某某的辩护人认为,银行的“流水账”证明,王某某从银行提出的赃款为11万余元,而不是指控的16万余元。
公诉人对此表示,被害人许某第一次汇出的5万元,系汇入绑定的银行卡中,所以银行“流水账”上没有显示,但其他证据足以证明王某等人已取得这5万元赃款。据法官介绍,法庭将择期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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