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区县新城总体规划修编(编制)工作于日前全面展开。市规划局提出,此次区县新城总体规划修编,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意见》要求,以落实城市定位为核心,以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为重点,以服务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为主要任务,正确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注重加强区域协调与合作,不断优化用地布局和产业布局,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本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市规划局要求,今年5月至7月,各区县政府完成区县新城总体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市规划局负责完成技术审查工作。8月份,各区县政府对区县新城总体规划方案进行社会公示,并进行修改和完善。9月份,各区县政府在完成对区县新城总体规划方案各项审查工作后,上报市政府审批。10月至12月,完成全市区县新城总体规划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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