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9日电(记者孙玉波)记者9日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2006年全国工商机关共查结商业贿赂案件9086件,案值19.36亿元,罚没款4.74亿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277%、111%和156%。
同时,全国工商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商业贿赂案件48件,而2005年仅为1件。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2006年,各级工商机关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行为,大力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国家工商总局专门下发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及时移送和受理涉嫌犯罪案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各地强化内部沟通合作,发挥系统整体优势,建立案件通报、协查、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对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一查到底。
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国务院纠风办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查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各地工商机关结合实际,稳步推进商业贿赂案件全程监控、案件督办等项制度建设。
同时,各地工商机关坚持标本兼治,构建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健全“经济户口”管理制度,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从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非法经营行为,配合治理商业贿赂;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加快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并制定了市场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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