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月26日起,我国将首次禁止加工贸易类的燃料油和柴油进出口。
近日,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公布《2007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多种燃料油、柴油、重油产品被首次禁止加工贸易进出口。
商务部表示此举根据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而执行。
由于一些加工贸易附加值较低,且其中“两高一资”产品对于环境资源影响直接。有评论认为,此次商务部一年中新增近两百种产品,表明政府转变贸易结构的决心很大。
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表示,近几年,中国燃料油进口量一直比较大,诸多企业将燃料油当成原油进行提炼。“这对环境损害较大。”
董秀成表示,此举可能对部分企业影响很大,他们等于是“无米之炊”了。事实上,有企业认为,中国在近几年大量增加了原油加工的能力,如果不从事加工贸易,这些能力都将被闲置。
国内一位燃料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我们的燃料油一直不够,进口较多。某些国内公司在海外收购了一些油田,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对方的燃料油,可以进口到国内。”《第一财经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