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婿大卫是在曼哈顿长大的白人,来过一次中国,但是一句中国话也听不懂。我是在贵州长大的中国人,这是第二次来美国,能听懂30个英文单词。所以,我的英语比他的中文好得多。到美国那天,我打开箱子,将礼物一一分送。
第二天女儿上班,外孙上学,就剩我和大卫在家。早上见面道了声“Goodmorning”,倒也相安无事。好在女儿昨天用中英文安排了早饭,我吃我的开水泡饭下“霉豆腐”,他自己去做他的“背狗(bagel)”。到了午饭时间,女儿的电话让我如释重负。她叫我自己煮面条,不要管大卫,他自己会吃。我便心安理得地吃了顿独食,连“吃饭啦!你吃了吗?你吃什么?你饿了吗?”这些客气话都不用讲。
下午3点,大卫开口了,对着我反复说着一句话,我很认真很努力地听,但不知所云。只好学着老美的样子,双手一摊耸耸肩。这一招他算看懂了,也像我那样双手一摊耸耸肩,走了。10分钟后,他从书房出来,拿着一张纸叫我“look”,我一看懂了,上面有一句中文:“我必须去城市看Linda(我女儿叫琳达)。”我点点头说:“Yougo.”他说:“Byebye!”他这是用电脑在网络上搜索了一个翻译网站,把要对我说的话“IhavetogotothecitytoseeLinda”,用英文敲上去,一点鼠标,就成了这么一句颠三倒四的中文,好在还能理解。
第二天中午饭后,大卫对我说:“Iwillgo.”我知道他要走,点点头说“OK”。突然想起问他下午谁去接小孩,我说:“I……Lucy,Ivy……noSchool?”他又讲了一大串英文,我又耸肩,他又摊手。过一会儿他又打印出一张彩色“文件”给我:“你必须搭便车孩子由下午3:00。”见我愕然,他又补发一份“文件”给我:“我将回来下午3:00。”这下我懂了:他现在外出,下午3点会回来,然后开车和我一起去接我的外孙女LucyandIvy。
女儿回家后,听说我和她的夫婿如此过招,惊呼道:“你们用彩打对话成本太高了,不如交点学费,让老妈去学英语吧!”到了社区英语班,同学是日本人,老师是美国人,呜呼!我只好耸肩又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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