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4月10日电 工程总经费高达4亿元的台南市海安路地下街地下停车场,未完成结构体及已完成瑕疵改善工程、变更设计追加工程传出舞弊,台南地检署侦办后,今天(10日)下午依图利以及违反“政府采购法”罪嫌,将台南市长许添财起诉,并且具体求刑12年。
据台湾媒体报道,去年5月,台南市议员谢龙介在议会指控台南市长许添财,海安路地下街工程勾结图利厂商,让市府赔偿2184万8827元,并在后续的追加工程款2亿2000多万元中,图利厂商9100万多元,
谢龙介指出,2002年1月22日尚禹公司声请仲裁,请求给付6525万3600元工程款,并将不愿付款的该工程总顾问王志宏解约,还在2月中与尚禹公司负责人郭倍宏赴美,并与林同棪签下工程顾问约,一直到3月29日工程款全数领完后,尚禹在5月提变更仲裁,期间2个月的时间,因为市府的不作为,致使在2002年12月28日市府被判赔2184万8827元。
谢龙介指出,台湾“政府采购法”明列追加款不可超过元工程款的50%,以海安路地下街工程款1亿9000多万元,追加款不能超过9500万元,市府却一口气追加2亿2000多万元,明显违反采购法。
许添财当时表示,这是一个限制性招标议价,又是一个统包工程,为了防弊,采购人员都希望他亲自主持,当初如果想要推责任而没去主持,今天就不会被问到,但他自己就是有防弊的使命感。许添财也针对决标金额会跟底价那么接近提出解释,这是因为厂商提出的价钱一直太高,经过12次的减价才达到低于底价的标准。
台南市府则表示,该工程案采限制性招标,指定尚禹公司议价,市府依法有行政裁量权,主要原因是该工程经调查站、弘升结构事务所、台大地震中心及林同棪工程顾问公司等有关单位认系“危险建筑物”,具有不可预见公共危险性。且工程期间发生数起工地附近民宅损坏情形,深恐台南地区发生大地震,基于保障海安路附近居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经工程专家认定,该工程确有急迫解决的必要。台南检调单位在去年10月间搜索台南、台北等地,台南市政府顾问谢宗义、市府工务局技士陈铭辉、承包商郭倍宏、结构技师洪呈和等4人涉案,分别被拘提传唤到案,由南检进行侦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