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劫后分赃不公平 少年劫犯心生不满竟绑架同伙勒索现金
时报讯(记者 邬科 通讯员 汪次安) 一起打劫后却不能公平分赃,17岁少年劫犯心生不满,竟将同伙绑架,勒索现金。
2006年9月21日凌晨,年仅17岁的少年徐某辉找到好友徐某国,要其帮助他去绑架罗某发。
徐某国即打电话纠集谢某奎、李某福等5人。徐某辉将罗某发引到出租屋进行殴打、搜身,逼其讲出银行卡密码,取款4000元;又将罗某发绑架到曲江区山子背一山洞里,再次强逼罗某发给家人打电话,要求汇4万元到指定的账号上。
21日中午12时许,接报赶来的公安人员当场将6人抓获。
前日,韶关市中级法院对绑架案作出终审判决,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徐某国、谢某奎等五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七年不等。徐某辉能积极协助警察抓获其他案犯,最终轻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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