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市民表示,近年来药品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值得肯定,但同时认为药品“降价”还远没达到他们心目中的目标。
本报济南4月10日讯 从4月16日起,根据国家发改委的通知要求,188种中成药的价格进行调整,这次调价药品的平均降价幅度为16%。
据了解,纳入此次价格调整范围的中成药主要是一些专科类用药,包括妇科用药、眼科用药、耳鼻喉科用药、骨伤科用药、皮肤科用药和外科用药,共涉及600多个具体剂型规格品。其中少部分廉价药品价格维持不动,大部分的剂型规格品价格进行了下调。这次降价药品的平均降价幅度为16%。
对于这次降价,众多市民在接受采访时并没有表现出更多的兴奋,人们对于频发降价令似乎已习以为常。多位市民表示,近年来药品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值得肯定,但同时认为药品“降价”还远没达到他们心目中的目标。
省城各大医院在表示坚决执行降价令的同时,都表示其影响远远比不上前几次。济南市立五院药学部主任李刚表示,由于医院中的中成药种类相对较少,一般占到医院所有药品的20%到30%,而且在没有出台这次调价令之前,医院中多数经过集中采购的中成药的价格已经降到了这次国家制定的最高限价之下,所以影响不大。
记者随后又走访了济南多家药店,药店负责人都表示,降价令对他们的影响也不大。山东大学第二医院药剂科主任王海生认为,国家调整药品价格应尽可能地一次调整到位,而不是如此频繁地分批降价。每次调价后,因为药商认为无利可图,一些价格低的药品就会“消失”,经过一番改头换面后,又出现在市场上,价格则恢复到了原来的水平。王海生说,随着卫生部处方管理新规的施行,“医疗机构今后采购药品,对同一通用名,即活性成分和药效相同的药品品种,最多分别采购两种注射剂型和两种口服剂型”的规定,将使这一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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