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第23次药品降价令将于4月16日开始实施,届时或许又将有一批低价药消失,接着是一批所谓的高价“新药”粉墨登场。
这并非笔者的凭空想象,而是已经被事实证明了的一种恶性循环。
国家发改委第22次药品降价令中几元一盒的益肝灵片等价格较低的药品,目前已经难觅其踪。
药品降价-代理商停止进货-医院停止开方-药厂停止生产-降价药变身新药高价上市——经过上述一步步变化,药品降价令最后似乎已经演变成药品涨价的推手。
在药品的销售链条中,医院是最后一环。根据国家规定,医院可以在药品进价上加不超过15%的价格。也就是说药品的进价越高,医院加价后获得的利润越高。药品流通企业和生产企业一方面要投医院所好,一方面也要考虑自身利润。药品屡屡遭遇“降价死”就不足为奇了。
国家发改委希望通过降价令来抑制药价虚高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政府部门出台某项政策,不能仅仅有好的出发点,还要看政策实施后的效果。
一方面,药品生产企业的亏损面在扩大。2006年我国医药行业累计亏损企业1368家,行业亏损面为22.62%,这些企业累计亏损44.63亿元,同比增长27.37%。另一方面,老百姓看病贵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国家发改委3月份曾在其网站刊文坦言,医药行业盈利能力的大幅下降与药品价格走低有关,同时还指出“一些临床常用廉价药,由于利润有限,生产企业不愿生产,经销商不愿经销,医院不愿使用,最后退出市场”。单纯的药品降价令已被证明无法根治药价虚高顽疾,看病难问题的解决更不是发改委一个部门能做到的。相关部门是不是该反思一下,别再让发改委的降价令如此“孤单”下去。
作者:赵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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