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上海证券报消息针对此前少数上市公司高管违法超比例出售股份和短线交易行为,中国证监会9日发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对上述人员买卖股票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并表示将依据这一管理规则,严格执法,严究违法违规行为。
《管理规则》首次明确以上年末董监事、高管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允许董监事、高管将小额持股(不超过1000股)一次全部转让;规定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强调短线交易中的“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是指最后一笔买入时点起算6个月内卖出;“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是指最后一笔卖出时点起算6个月内又买入。据了解,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已经依照这一规则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指引,也将于近日发布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