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青报讯 (记者 王萃 实习生周鸿燕)昨日,《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草案)》举行网上立法听证会,相关法律专家、行业代表与网友就高温界定、高温补贴、劳动保护等展开了激烈论辩。高温界定标准为35℃气温达到多少才算是高温?《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草案)》对此的界定是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时,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情况,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并不得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当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并暂停12时-16时高温时段工作;因抢险需要、生产工艺要求必须在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5小时。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用人单位经采取降温措施仍不能使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5℃的,当日应停止工作;因生产需要不能停止工作的,当日应暂停12时-16时高温时段工作。对这3个温度段的划分,不少市民提出,高温就该以35℃为基准,超过这一限度,就停止高温时段的工作。一名叫“公务员”的网友直言:“高温温度定在35℃为宜,因为超过35℃很难开展工作。”网友“汽车修理工”则干脆表示,“40℃以上应该强制企业放假。”建议悬挂高温气球草案第五条提到“建立高温天气预警预报制度”,对此,市政府立法评审委员王学辉建议在媒体上打出徽标,以红色、黄色、蓝色的醒目标志来告知温度,让市民对高温程度更加直观。“去年其实某些天达到40℃了,但天气预报一直报39℃,不少市民都怨声载道。”王学辉称,可以借鉴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做法,挂一个气球,红色就表示40℃以上,黄色是什么,蓝色是什么,让民众能够非常容易去感受当天的天气究竟是一个什么状态。高温保健费每月100元草案规定,每年7月至9月期间,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发放高温保健费,该费用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发放。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采取匿名的方式举报用人单位。对这一标准,绝大多数市民认为低了,“100元下限偏低,仅够付每天2瓶矿泉水钱,还能用它作高温保健?”与市民普遍“叫涨”的态度不同,来自公交集团和重钢集团的企业代表则认为,100元的标准都难以承受。他们认为对于高温补贴的发放,企业应具有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