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记者崔清新、吴晶)奥地利人权代表团团长10日在北京表示,她对中国出台《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态度是“完全积极的”,她认为这种做法是对人权的一种十分重要的法律保障。奥地利人权代表团团长加布里埃尔·海尼施-霍谢克充分肯定了中国4月6日出台的禁止人体器官买卖的条例,她说,在访问中得知这部法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生效,他们将关注法律实施的情况。
应中国人权研究会邀请,奥地利人权代表团一行6人于4月2日至10日对北京、上海、西安进行了参观访问。代表团与中方就广泛的人权问题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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